2008年3月25日 星期二

请支持国/港货

  当年摇滚乐盛行造就了一种奇怪的追星族:“骨肉皮”(Groupie)。这些女歌迷可不满足于只是找歌星签个名就完,她们还要和歌星们睡觉。不管那些摇滚歌星们怎么冠冕堂皇地讲述自己当初的动机,“骨肉皮”绝对是大多数青少年从小就操起吉他苦练技术的一大动力。……乐队开始尝到当摇滚明星的滋味。他们开始穿最好的衣服,开最好的汽车,买最纯的毒品,每次演出完后都有最漂亮的“骨肉皮”和他们睡觉。(P455)
  1967年……克罗斯比(The Byrds乐队成员)……经常躲在自己在西好莱坞的山谷里买下的一幢房子里逍遥……克罗斯比常常能弄到高质量的毒品,再加上这间屋子里经常有许多漂亮而又聪明的女人来来往往,而且她们都不喜欢穿衣服!所以很快这间屋子就成了洛杉矶的音乐家们开派对的好地方。克罗斯比喜欢女人是出了名的,他的个性也十分讨女孩的喜欢,那时他同时有两个正式的女朋友,两个女孩互相间也是好朋友……(P477)
  ——摘自:袁越 - 《来自民间的叛逆》

  吉姆(The Doors乐队主唱)搬去和帕米拉·柯森同居了。……吉姆其实也并不是每天都在她这里过夜。事实上,帕米拉也不只是只有吉姆一个男友。当大门乐队在纽约时,帕米拉每天都给他们下榻的酒店打三个电话找吉姆,可是当她认识了一个名叫汤姆·贝克的年轻演员后就不再打了。后来吉姆回来了,帕米拉也回到了吉姆身边,而这两个男人却成了朋友,因为他们发现彼此都热爱戏剧艺术和诗歌……(P124)
  吉姆……在四个晚上分别和四个不同的女人睡。(P404)
  ——摘自:杰里·霍普金斯 丹尼·萨格曼 - 《此地无人生还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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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摘录以上内容,做个对照,文字所描述的是60年代的事情。由此可见,陈腊肠的那点事放到老美那里,也只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,在我们这儿却闹得天翻地覆,蔚为奇观。
  李银河老师说了,他们做的是所有人都会做的事情呀,性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呀,为什么有人会觉得丑恶呢?
  所以,没有谁对不起谁,大家都是成年人,1 vs 1也好,1 vs 若干也好,只要人家乐意,你管得着吗?
  总的来说,请支持国(港)产AV。

  BTW:
  1、前一本是我看过的有关摇滚乐的图书中最棒的一本。其他的书全都可以不看,只看这本就够了,因为它够八卦和细致,包含了大量的人物关系、背景事件和歌曲诠释,脉络清晰,粗中有细。时隔5年,马上就要再版了。请朋友们支持我的偶像土摩托老师。谢谢。
  2、谁有我的梦情Maggie Q的yan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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